國外專利申請
一、 申請國外專利的程序
1、必須首先/同時在中國申請專利
2、委托有代理權的代理機構代理
3、提供相關資料
二、申請外國專利的途徑
申請外國專利有兩種途徑;
l、通過巴黎公約途徑直接申請國外專利
中國是巴黎公約組織成員國,對于中國申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約規定的可享受在先申請的申請日的“優先權原則”,對于發明和實用新型申請在12個月內,對于外觀設計申請在6個月內,直接向國外申請專利。
在超過優先權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請尚末公開,仍可申請外國專利,但此時不再享有優先權。
2、通過PCT途徑申請國外專利
中國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專利合作條約(PCT),利用此途徑,可以實現“一國申請,多國有效”。此途徑分為國際階段與國家階段。
按照PCT規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請稱為國際申請。一般說來, 國際申請是一個PCT締約國的居民或者國民為得到幾個締約國的保護而提出的專利申請。我國已經加入專利合作條約(PCT),我國申請人自1994年1月1 日起可以利用PCT途徑申請外國專利。目前PCT成員國已達到114個。其中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俄羅斯和全體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等工業化國家,也包 括韓國、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幾乎覆蓋了世界上所有實行專利制度的重要國家。 當申請人希望以一項發明創造得到多個國家(一般在5個國家以上)保護時, 利用PCT途徑是適宜的。因為通過PCT途徑僅需向中國專利局提出一份國際申請, 而免除了分別向每一個國家提出國家申請的麻煩。PCT各成員國對國家申請給予除發明專利外的其他保護形式的,同樣也給予國際申請這些其它形式的保護,例如 某些國家實用新型、澳大利亞的專利、美國的繼續或部分繼續申請等。因此,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對不同指定國選擇不同形式的保護。
三、申請人應準備的文件
1、申請信息明細表(由代理機構提供樣本),寫明申請的項目、申請人信息、欲申請的國家及遞交的期限等。
2、在先申請(如果有)的相關材料,包括請求書、受理通知書、原專利申請文件(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附圖)。
3、優先權證明文本。
4、與專利申請有關的現有技術資料(如果有)
另外,還有委托書或小企業聲明等文件需由申請人簽署,將視具體情況簽署相應的文件。
四、國際專利申請過程 1.提出中國專利申請 一般情況下, 中國個人或單位作出發明創造后可以先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國家申請。然后, 在12個月優先權期限內提出國際申請, 并要求本國優先權。這樣, 申請人就有12個月的時間考慮是否有必要向外國申請專利, 通過什么方式提出申請, 以及為提出申請進行必要的準備。 根據有關規定, 中國個人或單位作出發明創造之后也可以直接提出國際申請, 但是, 必須在該申請中指定外國的同時也指定中國。
2.委托專利代理機構 申請人提出國際申請必須委托規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該專利代理機構將幫助申請人填寫各種表格、修改申請文件, 并由該機構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申請文件、繳納費用和辦理各種手續。
3.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 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 1)國際階段 國際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一階段。它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形式審查、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等必經程序以及可選擇的國際初步審查程序。 中國個人或單位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的國際申請, 國際階段中除國際公布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進行外, 其它程序都在中國專利局里進行。 國際檢索是指中國專利局按條約的規定對國際申請主題進行檢索, 找出與其相關的文獻并指明其相關程度。通常中國專利局在自國際申請日起4個月內作出國際檢索報告。 國際初步審查是指中國專利局根據申請人請求對國際申請進行審查, 并對請求保護的發明看來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通常中國專利局在收到國際初步審查要求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 2)國家階段 國家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二階段。國家階段在申請人希望獲得專利權的國家的專利局(稱作指定局或選定局)里進行。它包括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 和在各指定局或選定局里進行的審批程序。 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的主要手續是按各國規定遞交國際申請文件的譯本和繳納規定的國家費用。 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之后, 由各國專利局按其專利法規規定對其進行審查, 并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 我國加入PCT之后, 中國個人和單位仍然可以按照巴黎公約原則向外國提出國家申請。特別是在申請人僅需向一個國家或者少數幾個國家申請專利時, 利用巴黎公約途徑是適宜的。巴黎公約的重要原則之一是“優先權原則”,該原則是指申請人在該公約任一成員國就一項發明創造第一次提出請后,在一個特定期限 內(即優先權期限:外觀設計為6個月,發明或實用新型為12個月),同一申請人也可就其同樣的明創造在其他成員國提出申請(在后申請),這些在后申請被認 為是與第一次申請同一天提出的。優先權原則的確立為申請人帶來極大的方便。 申請人在某一成員國提出申請后,可有6個月或12個月的時間就是否申請外國專利作出決定。一旦申請人決定申請外國專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申請并要 求優先權。根據中國專利法第20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外國專利的,首先應當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然后方能申請外國專利。申請人在優先權期限內申請外 國專利可享有原中國專利申請的優先權。若原中國專利申請已超過優先權期限但尚未公開,則在公開之前也可申請外國專利,但不再享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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